close

三天後,采風終於出院了.......

(賀家)
「采風,歡迎回家!我已經幫你跟學校請兩周的假,你好好顧身體吧!」秀芬說著
「謝謝媽,我這幾天讓你們擔心了,對不起」采風說
「你真的有嚇到我們了!不准有下一次喔!」文忠說
「好,不會了」采風回應
「你以後要對力中好一點,那孩子的真心很難得可貴呢!」文忠說
「爸.....」采風突然臉紅的說
「好啦~ 趕快去休息吧!」秀芬說著

就這樣,文忠跟秀芬讓采風在家養病

(另一方面,歪樓大學學生宿舍528號房間)
「我今天想玩線上遊戲....」力中說著
「為什麼突然想玩啊?」勝利說
「對啊!為什麼?」秉增也好奇的跟著問
「因為我好久沒讓自己放鬆了....」力中說
「好啊!那就來吧!」勝利表示
「欸.... 等等等,力中你想好要怎麼跟采風告白了嗎?」秉增突然問到
「我.... 不知道耶....」力中支支吾吾的說
「別逼他了!你們跑跑開好了沒啊?」勝利問
「早就開好啦!GO~」力中跟秉增同時說

五天後,主軍正式向法院對許墨棠正式提告,許墨棠的辯護律師為盧小立(歪樓團盧小立飾演)
此次的法庭審判長為羅斯林(歪樓團羅斯林飾演)、受命法官為林儀汎(歪樓團Ivan Lin飾演)、陪席法官為丁丁(本劇編劇飾演)

(原告席)
「力中,不要緊張,主軍哥哥一定會幫你討回公道的!」主軍用很正義的眼神說
「恩」力中點頭示意著

(法庭)
審判長進來,於是書記官宣布全體起立,在審判長就座後,全體也跟著坐下
「本庭就五年前許墨棠先生撞死黎立明先生一案,進行第一次開庭審判」羅斯林開場說,並敲下議事槌
「請原告律師檢述本案要旨」羅斯林說

(原告席)
「被告許墨棠於五年前的九月二十日為報復被害人黎立明,以傷害之犯意,開車撞擊被害人黎立明,並導致黎立明因傷重不治而死亡,原告方面認為被告涉犯刑法第277條第二項傷害致死罪,對庭上依法審判」主軍說

(審判席)
「審判長,有附件,請查看」儀汎提示羅斯林
「被告許墨棠,你是否認罪?」羅斯林看著許墨棠說

(被告席)
「我認罪」許墨棠回應
「被告辯護人對起訴書內容,有何異議?」羅斯林說
「雖然本席所代表的當事人坦承犯案,但由於時間已是五年以前,本席主張原告無證據能力,因此本席要求庭上根據刑法第23條,減輕或免除其刑」盧小立說
「請原告傳喚第一位證人」羅斯林說

(證人席)
「我是黎立明的兒子,黎力中,我爸當天晚上很正常的出門買晚餐,隨後我就聽到車子快速的聲音,結果就撞上了」力中說
「你當時有出去外面看嗎?」羅斯林問
「有,我跟我媽還有我的律師都有出去看」力中說
「你有確定看到是本席代表的當事人撞擊的嗎?」盧小立說
「沒有」力中回應
「庭上,證人因沒有親眼目擊本席所代表的當事人即為加害人,因此請庭上不予採信」盧小立說

(原告席)
「庭上,本席準備了五年前的監視錄影器,請詳閱」主軍說完,於是把光碟片交給書記官,由書記官放給儀汎、羅斯林與丁丁看
「庭上,從畫面中可以很明顯地看到,有一台車很快速的撞擊,相關鑑識過程,我請刑事局鑑識組長,也就是我的第二位證人出來說明」主軍說
「請原告傳喚第二位證人」羅斯林說

(證人席)
「我在接獲曾律師的請求委託後,我就開始查閱五年前的車禍起因,會同監理機關,查詢到車號的車主就是許墨棠先生,詳細公文往返如同我手上的副本」明雪答覆,並將資料交給丁丁
「庭上,請過目」丁丁將資料轉交給羅斯林

(被告席)
「被告的辯護律師,你有甚麼要補充的嗎?」羅斯林問
「從證據及證人證詞中顯示,本席所代表的當事人,並非故意傷害,而有可能是過失導致被害人身亡,懇請庭上依據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辦理」盧小立說

(審判席)
「原告律師,你們還有證人嗎?」羅斯林說
「有,我要請第三位證人出來說明」主軍回答
「請原告傳喚第三位證人」羅斯林說

(原告席)
「法官大人,我是麵攤老闆,我這裡有一段錄音檔,可交給你們去做比對,看是否為這位許先生的聲音」邱小君說
「錄音檔怎麼來的?」羅斯林問
「五年前,許先生跟他女兒來我的麵攤吃麵,就在計畫要傷害黎先生一家,而許先生向我購買很多酒之後,喝了酒就載著他的女兒離開,因為黎先生的家離我的麵攤不遠
所以我能確定當時,就是許先生開的車,而我跟原告的兒子黎力中很熟,所以我就請我女兒私下錄音了」邱小君說,同時也把錄音檔放出來

(被告席)
「請問被告許墨棠先生,對於證人的說詞,有要補充的嗎?」羅斯林說
「我....」許墨棠無言
「請被告回答清楚」羅斯林說
「我承認!是我撞死黎立明的,一切都是計畫好的....」許墨棠說

(原告席)
「他.... 他太過分了!」黎力中對主軍說
「別激動,等法官說完」主軍安慰力中

(審判席)
羅斯林、儀汎和丁丁三人討論後,就敲議事槌,全體起立
「言詞辯論終結,本件預計於民國105年10月7日宣判,退庭」羅斯林敲槌後說

(官司結束後的法庭)
「主軍哥哥,謝謝你,這場官司會贏嗎?」力中問
「你放心,我找的人證都很有利,絕對會贏的!」主軍帥氣的對力中說
「我可以抱你嗎?謝謝你,還有對不起...」力中說
「可以啊!」主軍回答力中,力中就擁抱主軍,主軍再次說:「五年了!你已經五年都沒抱過我了....」
「你先出去外面等主軍哥哥,等等我帶你一起回去」主軍放開力中後,對力中說
「好」力中說

於是,結束了這一場官司!

105年10月7日,許墨棠、主軍跟力中再次到法庭,羅斯林宣布:
被告許墨棠先生,於民國100年9月20日晚上以周延縝密的計畫方式,傷害了黎立明先生,後因酒醉駕車造成黎立明先生的死亡
因此,本庭宣判,依據刑法第277條第二項傷害罪,判定許墨棠先生無期徒刑,且不得緩刑與假釋

許墨棠當場被收押,而官司結果也傳回老虎幫,主軍的正義也獲得增元的讚賞

(老虎幫)
「主軍,幹的好!」增元說
「幫主您客氣了」主軍回應
「現在時間是晚上十點,我正式宣布,陳天一升任老虎幫幫主,曾主軍升任老虎幫副幫主,我可以退休了!」增元對大家說
大家也都熱情鼓掌....

「榮靜,我喜歡你!」天一突然大聲當眾對榮靜告白
「你.... 好突然!幫主」榮靜回應
「我不知道我為什麼突然這樣說,但我心裡就是覺得這句話一定要講!」天一說
「答應他啦!」增元起頭,每個老虎幫的成員也都幫腔
「你們.... 好啦!不過,幫主,我先說喔!不可以違背老虎幫的宗旨做事,不然我就跟你分手!」榮靜回應
「好,我一定會遵守我們的幫規宗旨的」天一說

幾天後,主軍律師事務所,力中來找主軍問一些問題....
「主軍哥哥,哪邊適合約會啊?」力中直接了當的問,讓正在喝茶的主軍都噴出茶了
「這問題你問我怪怪的吧!」主軍回應
「唉唷~人家想跟采風約會順便還她一個正式告白嘛~~」力中用很溫柔的語氣說
「好啦... 主軍哥哥是新竹人,我推薦你去一間排骨酥麵,很好吃喔!」主軍說完,並交給力中地址
「謝謝主軍哥哥」力中非常高興的拿著地址到旁邊傳LINE給采風
「這小子.... 五年前後都一樣嘛!原來是個吃貨」主軍說

於是,力中就把時間跟地點傳LINE給采風....

到了約定好的時間跟地點,力中卻沒看到采風,背著吉他的他,在新竹的市區上大街小巷的瘋狂找采風....

小編OS:力中會順利的找到采風去吃排骨酥麵嗎?而他在約會之前,找了室友們詢問告白的方法,這些方法再這次約會上會很有用嗎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ing796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